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所需提供资料
1、本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
2、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、增值税申报表(12月份)、免抵退汇总申报表(12月份)
3、本年度的账本(会计账、出纳帐、仓库账)、会计凭证、科目余额表
4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(国、地税)、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等复印件
5、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、存货盘点表、固定资产盘点表、社保缴纳清单及住房公积金清单。
6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、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
7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、汽车行驶证的复印件(所有公车)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
8上一年度及的会计报表、所得税申报表、增值税申报表(12月份)、
9企业其他重要事项的合同、文件资料。如(税局报备资料、税局检查文件等)
以上资料都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